六念法

【记】

六念,且制清晨,实通朝夕。利根之人,口口着着,不忘心观。一心为能除,五盖是所除。故知上智微生妄念,即犯刑科,若此为心,乃真持戒。自余昏散,无足言之,虽严整容仪,谨守戒行,但惊凡眼,未合圣心。学者临文,宜应自照。

【大意】

佛陀制定的六念法,不仅清晨要心念,晚上也应该作念。其实全天都应该忆持六念法。

上根利器的人不管穿衣、吃饭都是如理作观。吃饭时,保持正念,每吃一口饭都要作观:为了存续色身、断烦恼、除五盖才吃饭,而不是为了贪图美味、滋养身体才来吃饭;受用衣服时,保持正念,衣物是否作净、观想受用衣物只是为了保护身体、使它不受损害,而不是为了装饰身体等等。能够时时保持正知正念,常而一心,这样的情形叫“能对治”;烦恼五盖就是“所对治”了。因此对于上根利智的人,用“常而一心”这个标准来看,只要正念没现前,没有“常而一心”,稍有忘失,就有犯戒的情形。能够达到这样的标准,才算真正持戒清净的人。

其他昏沉、散乱状态的人,这里就不用讨论了。虽然有的人威仪严整、谨守戒行,身口意也没有违犯。甚至还有过犹不及,惊动凡眼的人。但从佛陀制戒的本怀来讲,是没有符合圣意。所以灵芝律师告诫后面的学人,我们看文到这里,一定要对照、观察自己,在学习戒律的过程中,与佛陀制戒的本怀是否相契合。

【注】

五盖:谓诸众生,此由贪等五惑,盖覆心识。而于正道,不能明了,沉滞三界,不能出离也。五者:一、贪欲盖,二、嗔恚盖,三、睡眠盖,四、掉悔盖,五、疑盖。此之五法,能盖覆心性,使不能生善法。引自《佛学次第统编》。

六念:比丘所必须熟知之六种要事。即:(一)念知日月,念知受戒之月日。(二)念知食处,如全不受请食者,谓我常乞食等;如受请食者,谓我今自食无请处等。(三)念知夏腊,记忆受戒以后之腊数。(四)念知衣钵,念我三衣一钵具足,若有长物,则念我有长物,已说净。(五)念同别食,若与众同食之时,念我今与众僧同食;若别食时,念我今以某缘,与众别而独食。(六)念身康羸,若无病,则念我今无病,堪能行道;若有病,则念我今有病,应当治疗。[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上三之二]。引自《佛光大辞典》。

《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》卷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