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物在三宝物当中最复杂,了解其中差别才不会犯盗戒

▲《戒疏》云“就僧物中则有四别”。

一、常住常住物:如堂宇田园人畜米面。属处以定,不可分割。必欲惠给余寺,羯磨和与,若直送者是名盗损。”

“堂宇”,佛寺里面的殿堂,称为堂宇。当然佛殿不算在内,因为佛殿是属于佛物。

佛寺里面的一切堂宇,就是所有的殿堂,包括寮房、斋房等,一切的建筑物;“田园”,传统的佛寺可能都会有自己的田,有的佛寺是僧众自己种,比较如法的佛寺找净人来种;“人”,这个“人”指的不是僧众,指的是为佛寺干活的人,因为古代有奴婢,有的人可能把奴婢送给寺院,供寺院的僧人来使用,帮僧人做点事情,这个称为“人”。

“畜”是属于僧团的牛、马这些帮忙劳役的畜牲。

“米面”,库房里的米面等东西。这些都是属于常住的常住物。谁可以用呢?“常住”,这个佛寺里面的人可以用,所以叫“常住常住物”。

第二段:“属处已定,不可分割”,已经有明确归属,不可以分割。

“惠给余寺”, 要把它送给其他的佛寺,比如我们佛寺库房里面的面太多了,要送给其他佛寺,那必须要“羯磨和与”,要在僧众当中公告一下,就是大众集合的时候公告一下,说我们这个库房里的米、面太多了,要送给某某寺,大家可以去看一下,有意见的提出来,如果没有意见的话,我们就送给某某寺了。在大众公告的这种羯磨,是用于比较简单的东西。

如果是钱,或者其他比较复杂的东西,那要另外作羯磨法,这个是属于出家众的事情。

所以僧物虽然在三宝物当中最复杂,但是好在跟在家众的关系都不是很大,所以说各位只知道大概就好了,不需要知道太细。

只要知道常住物,也就是佛寺的任何东西,包括桌子、椅子、米、面等,不要随便送给人家。

比如说在佛寺大寮做义工,库房里面的米面等所有的食物,如果太多了,要送给其他寺院,必须由出家众作羯磨法,才能送出。义工直接送给其他寺院,就犯盗戒了,而且盗僧物的罪还特别重。

虽说做义工是发了好心,也不是将这些东西占为己有,但是有可能犯重罪,所以这个要很注意。如果各位有机会到佛寺做大寮工作的话,最好问一下里面的僧众,不要随便送给其他居士或信徒,否则就犯盗戒。

即使是负责典座、库头的僧人,也不能随便把库房的东西送给居士。

因此如果有出家众从佛寺的库房拿东西给你,你能推就推,不能推的话,拿的时候心中要想:我是跟佛寺买的,然后要补贴佛寺,不然的话你们两个人就都犯偷盗,而且还是盗僧物,罪很重。

过去有个居士看到佛寺的碗筷太旧了,都没有跟常住讲,就把它们丢掉,然后再买新的补贴进来,最好别这样做。要丢掉或处理,都必须要告诉佛寺的执事僧,不能够自己随便乱处理,因为有的东西处理,僧众要作羯磨法,如果是学戒的佛寺,他们自己会去做。

所以“直送者”,直接送出去,不管送给其他寺院、送给慈善机构、送给护法居士,还是自己带回家,都是叫做盗损常住物,这个要很注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