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刚经纂要刊定记卷第六

长水沙门子璿录

第十四疏初标章

若无菩萨者。指疑起处。此同第十二于十一中来,但起则同时,断则次第也。

诸佛下。顺他以立理也。既无菩萨即无此事,无佛不成菩提,即是生不入涅槃,但约凡圣分于因果故。下结疑之处则合而言之。

何故下。结成疑也。意云:若无菩萨,则度生严土之者,是何人哉?

失念。经意可知。但亦如是言,是蹑起疑处之文,非次前文也。

偈云下。兼释后段严土之义,以文意钩锁故联而引之也。初句标,次二句释,后一句结。意云:真界平等拟心即差,既生其心岂非颠倒?经中作如是言即生心也,是意言故。

无人。经徵意云:何故作是念便不名菩萨?释意云:但约无我无人、真如清净,名为菩萨,非谓别有一法故。下文云:若作是念则不名菩萨也。疏文可知。

前说。经意云:以是义故,佛常宣说一切诸法,皆无我人等相。然一切诸法本无我人,但违之则是众生,顺之则是菩萨。

失念。经意准前可知。

释所以。经徵意,同前。释云:如来说庄严佛土者,非有能严所严。则严与不严等无有二,是真严也。今既异此,故非菩萨。

释成菩萨。经意可知。

论云下。通释前段。以偈文通标在前,论文通释于后,前后相望理则昭然。

起何下。约论徵也。

故经下。引经释也。

无着下。可知。

问:「此与第六皆言严土,义何别耶?」

答:「前则对无取疑有取,此则对无人疑有人。然此与第十二皆从十一中起。以彼文云无发菩提心者,佛意但是拂于我人之心,不是泯于菩萨。空生不达此意,将谓我人与菩萨不异,由是空生起疑之处则云若无菩萨,如来断疑之处则言无人,彼此媕含未尝显说,直至此处方乃[泳-永+史]通。经文特言:『通达无我法者,如来说名真是菩萨。』」

第十五疏初标章

前说菩萨下。指疑起处。此从十四中来,以前云我度众生、我严佛土,皆非菩萨,斯则不见自他之义。若通而言之,亦兼从正答问,及第十一疑中来也。

若如是下。结成疑也。以闻不见自他等相,便谓如来都无智眼,故成疑也。

疏断之下。二、引论彰意。

偈云下。先述断疑意也。初句纵,次句夺,第三句明能见五眼体常,故言实也。末句明所见诸心体妄,故云颠倒。然若干种心,是智所知境。今配为所见境者,以如来知见无二体故。约眼为见,在心曰知,故十八住中合为一住处也。

断疑。意云:菩萨但离能所分别故云不见,诸佛岂无真实智眼?此显正断其疑。下但随文科释。

疏文五下。三、依经断疑。

肉眼。经问答文意可知。

肉团等者。谓四尘名肉,清净眼根依肉而住,名为肉眼。如《楞严》云:「眼如葡萄朵,耳如新卷叶,鼻如双垂瓜,舌如初偃月,身如腰鼓颡,意如幽室见。」清净眼根依此发也。

障内下。约所见分齐以结名也。依肉之眼名为肉眼。

佛具下。或问曰:「佛为至圣,何以同凡有肉眼耶?」故此通之。然但约具诸根处说有肉眼,非谓如来是血肉身。故经云:「舍无常色,获常色等。」

肉眼边等者。谓作观行,依肉眼处想外境界,观想成故见障外事,名为天眼,如阿那律等。

《大般若》下。克就佛说。前但约名通解,故云障外。今约佛位而言,故云人中无数等。

除见天下。结成分齐。亦显二眼体同,以佛眼体是一而有五用故。

根本者。能生后得故,亦名正体智。真智如理智,以能照真故名慧眼也。

后得者。从根本后方得起故。亦名遍智、俗智、如量智,由能达俗,故名法眼也。

问:「据前一二先浅后深,云何三四先深后浅?」

答:「前约眼之次第,此约证之次第,以达俗由证真故,说为后得也。」

疏于内文二。初、局释当文。

前四等者。佛有此眼,故云佛眼。以前二眼通凡夫,二乘无法眼,菩萨虽具且劣,若在于佛四皆殊胜,总名佛眼。是则佛眼之外无别四眼也。其犹四河归海失本名耳。

四皆胜者。谓凡夫肉眼见障内,天眼见障外,佛眼见无数世界,二乘天眼唯见一三千界,佛天眼见河沙佛土,二乘慧眼唯照生空,地上菩萨亦皆分证,佛之慧眼圆照三空洞彻真性,菩萨法眼所知未尽,地地之中各有分限,佛之法眼所知障尽,无法不知、无生不度,故四皆胜也。

又见下。以所见是佛性,此眼能见故。如《涅槃》云:「声闻定多慧少,不见佛性,菩萨慧多定少,虽见佛性犹不明了,诸佛如来定慧等故,了了见性,如观掌中菴摩勒果。」斯不亦圆极之义乎。

问:「菩萨、声闻定慧互阙,于其佛性则何以声闻不见,菩萨分见耶?」

答:「以定慧望于佛性,慧是因、定是缘,因亲缘疎故使然也。又声闻但有偏空慧无中道慧,故云慧少,菩萨有中慧故见佛性也。又此五中,唯第三持业释,余皆依主释也。」

无着下。二、通前总显二

初、引无着义总释

净胜者。非颠倒故,超诸圣故。

四种者。举所以摄能,明于分齐。如以六境摄六识,色摄即肉、天二眼。论云:「色摄有二,一法果二修界。」法即肉眼,以从过去业法之所感故。修即天眼,谓是定果,修所得故。二眼同见色法,色法最麁故先明也。第一义即真谛境,摄慧眼也。世谛即俗谛境,摄法眼也。

一切种者。一切种种差别境也。

一切摄者。摄佛眼也。即无所不了,是一切种智故。论云:「一切种无功用智名为佛眼。」

古德下。二、约古德重结。可知。

智净中五段从狭至宽,展转而数,谓数沙数、河数、界数、生数、心,欲明如来之智微妙能知,故约所知之境广多以显,经皆可见。

标悉知。经文可知。

共欲者。染也。欲谓五欲,即色等五尘,心与欲合故名为共。又欲谓贪欲,是心所摄,举初该后,意兼瞋等,心与贪等相应,故云共也。前约与境相应,此约与烦恼相应,皆为染也。

离欲者。净也。即不与六尘境烦恼相应,名之为净。染净之心各有无量,故曰若干也。

释悉知。经徵意云:以何义故,能悉知之?释意云:彼等诸心皆是妄识,妄识即空故云非心,以即空故真心不灭,故云是名真心。体同故能悉知。

大云下。释出能知所以也。以诸心是真心中所现少分之法,今证真体,岂不能知?

诸心下。牒释。可知。

与此殊者。以云说兼真,论言唯妄,故不同也。论释为正。若以科疏观之,却以云释为正也。

请详种种颠倒识者。释经中诸心也。魏本云:「如来说诸心住,皆为非心住,是名为心住。」论释意云:诸即种种,住谓颠倒,以八识皆能缘境,有取着故,或约前六名为种种,缘麁显境相续不断,故名为住。

以离等两句。释皆为非心住也。离与不住盖是一义,智与实念亦无别体,意明不住大乘四念处故,若住于此即是实念实智,既住六尘即颠倒识也。

是故说颠倒者。释是名为心。此但结归颠倒识也。

释非心。经徵意云:所以说诸心为颠倒识无体者。何谓也?释意云:以于过现未来求不得故。

已灭下。释三世不可得所以也。论文、《净名》、《华严》并同,但释现在有少异耳。论云:「现在虚妄分别故。」《净名》云:「现在不住。」《华严》云:「现在空寂。」然文异而意不异也。然此独于现在之中。

言第一义者。以无着释经皆约二谛。既五眼文中不言眼即非眼,又以见智二种其体不殊,故于最后安立第一义。第一义即是空寂,空寂即是不可得义,意皆同也。

第十六疏初标章

向说下。指疑起处。此从第十五中来。

心住者。指魏经。如上所引。颠倒者。指偈文。皆不可得者,指经文。

若如是下。结成疑也。意云:众生心是颠倒,福德依心而成,岂非颠倒?颠倒既同,何名善法?既非善法,修福何益?

问答福。经可知。

以是下。释多所以。以如来举因缘以问,空生牒因缘以答,因缘无性福亦无性,乃成无漏,是故多也。此文但标,下文即释。

反顺释。经意云:若是住相之福,我不说多,以是无住之福,是故说多也。

疏一。初、引论正释。

偈云下。标也。

论云下。释也。意云:心识住故,故成颠倒,颠倒故福皆虚妄。佛智无住,依之作福,即非颠倒,非颠倒故皆真实也。取相者,是有漏福,故不说多。离相者,是无漏福,故说多也。

问福下。二、问答解妨。问意可知。

违顺等者,谓一法界心本来无住,本来空寂,佛智空而无住故言顺,妄识住而不空故言违,所言不空但妄识,不空非真实不空也。苟忘怀而达之,则无所不喻也。

第十七疏初标章

若诸佛下。指疑起处。此从第三中来。

云何下。结成疑也。

此约下。出疑所依。意云:既言无相法身是佛,何以成就相好亦名为佛?此约法身疑色身也。

现身。经问答可知。徵意云:以何义故,不以色身见佛?释意云:以约胜义非世谛故,由此不应定以色身见于佛也。

随形好者。八十种也。法数如常即小相也,随其身形一一皆好,故八十好即色身。

镜中下。喻明也。故知镜中有物却不能现物,如凡夫虽有法身不能现相好者,盖缘有物。所言物者,妄身心也。

论云下。约性相拣收也。

毕竟等者,约体拣。

然相好下。随相收也。

此二下。释相好为佛之由。如金毕竟非师子,亦非无金,以师子不离于金故。

是故下。约存泯会释经文。

言无者。约体而说,释即非色身。

言有者。随相而说,释是名色身。

成就者。魏经即是今文具足义。

现相。经如前。

三十二相者,法数如常,即大相也。

一一等者,前从镜中无物已下,义意并同,前文已明,今不别释也。

第十八疏初标章

若如来下。指疑起处。此与前疑同时,于第三中起,起则同时,断成先后,非从次前文来。

若言从彼来者。已悟非身之身,何疑无说之说?思之可见。

云何不,结成疑也。意云:声不自声依色而发,既无所依之色,何有能依之声?故成疑也。

遮错解。经文可知。

谷中下。喻明也。意云:以有外声遂有响答,谷中实无作响之者。说法亦尔,法身实无能说之者,以机感故,遂见如来有所说法。又谷虽应声而无应声之念,佛虽说法而无说法之心。据此却由无念故,方能说法。是故遮云勿谓等也。

释所以。经徵意云:以何义故,令我不作是念?释意可知。

世尊下。疏如文。可解。

示正见。经意如疏。

如佛法亦然者。佛既无身故现身,法亦无说故强说。以佛例法,故曰亦然。

二差别者,论云:「一者能诠名句文也,二者所诠义也。」此能所诠,若望于佛俱是所说,通名法也。

不离等者。论云:「释是名说法。」法相之界,故名法界。

说法无自相者。论云:「释无法可说」,谓相即性故,言说缘生无自性故。又解:不离法界下二句,俱是释无法可说。谓此二种不离法界,法界之外无别二法自相可得,以此二法自相本空不可得故,此即以下句释上句也。

真说等者。夫为说法当如法说,名真说法。法离一切名相分别,若称此说,是如法说故。下文云:「云何为人演说,不取于相如如不动。」然第三第五第七,及此四处皆明无说者,意各不同。以第三疑化身有说,第五疑证智可说,第七明佛无异说,此文疑无身何说,以此为异。然诸疏于十八九之间,约魏本经文皆出一疑。龙外皆云:何人能信疑?云云:能信深法疑。今秦经既无其文,疏亦不叙而解。今见近本,秦文皆有此段,乃于抄中略要叙释,名为所说既深无信疑。论云:「若言诸佛说法者,是无所说无说,不离法身。」法身无相,有何等人能信如是甚深法界?

断之。经云:「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:『世尊!颇有众生,于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?』」此疑甚深,无信以问也。解空第一,智慧圆通,以慧为命,故称慧命。

生信心者。生大乘正信心也。不信一切法方为正信,此信与圣性相应。故《起信》云:「如是信心成就得发心者,入正定聚毕竟不退,名住如来种中正因相应。」次拣圣性有人以酬。「佛言:『须菩提!彼非众生非不众生。』」

须菩提下。合云实有众生,能信此法。彼能信者,非是凡夫众生,非不是圣性众生也。论云:「非众生者,非凡夫体故。非不众生者,以有圣体故,非不是圣体众生。」偈云:「非众生众生,非圣非不圣,此中圣体者,佛之知见也。」以是信之根本故。

次、徵是非生信。以释。经云:「何以故?须菩提!众生众生者,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。」何以故者徵也。以何义故?说非众生又名众生耶。须菩提!众生众生者此牒也。于非众生中说为众生者,如来说非众生,是名众生。非众生者,非愚小异生也。是名众生者,结成能信之人有圣体也。偈云:「所说说者深,非无能信者。」此上经文魏译则有,秦本则无,既二论皆释此文,后人添入亦无所失,况有冥报之缘,宜亦可信。

第十九疏初标章

不得一法者。指疑起处。此从第三第十二第十三中来,以彼文中皆言无法得菩提故。

云何下。结成疑也。

离上上者。如初地并于地前名上,未离二地之上,乃至等觉亦未免于妙觉之上,唯佛极证,更无上位之上,故云离上上。是则凡夫离下下,诸佛离上上,余之中流不离上下。

转转等者,谓转舍二障、转得二果,转舍转得故云转转。意云:既若转得菩提,云何不得一法?故成疑也。

为断下。预指断疑之意也。指示显现故云示现。

无法为正觉。经纵问。无得是得并可知矣。

彼处等者。此明无有一法可名为上。如须弥至大、微尘至小,尽未免于上,以皆有故。如虚空无故,得名无上也。

菩提处者。菩提即所证处也。

无一法等者。但妄尽觉满,名曰菩提。离此宁有菩提可得?平等为正觉。经亦可知。

不增减者。即释经中无有高下。谓在圣不增故无高,居凡不减故无下。斯则平等之义也。

平等名无上者。夫上以待下得名,下既不立,上岂存焉?

更无下。转释无上义。然此问答之中有三种无上义。初问中言无上头之上,约修证说。次则无法为上故名无上,约空寂说。后则无对下之上故名无上,约凡圣同体说。后二是答中意也。

修正觉。经意云:然虽无法,然虽平等,非谓不修得成正觉,应以无我等心修诸善法,然后得成。然此善法约胜义则无,约世谛则有。天亲异此,详之。

了因者。了有二义:一、了断义,以般若能了烦恼空故。二、显了义,能显法身故。今无我等即是此义,亦名正因。正由此慧除妄得法身,故今云正道,道即因义。

缘因者。即施戒等五,与彼般若为资缘故。助即资也,资彼正因之力,断烦恼成菩提也。犹灯能破暗显空,必籍心油为助缘也。

是正觉者。以梵语三菩提此云正觉,即所证之果无漏善者。

问:「有漏之中亦有善法,何故偏局无漏耶?」

答:「以无我等相所修故,唯无漏也。又以有漏之善非菩提因,今为菩提故须无漏。」

问:「上三段中前二无得,后一有证,义既矛盾,云何两存?」

答:「所言修者,但是断除我法,显自真理竟无一法可得,由此二义宛相符顺。」

问:「第三第十二第十三,兼此一段前后四处,皆说不得菩提。如何辨异耶?」

答:「前后文虽相似,义意不同。以第三疑释迦得果,第十二疑善慧成因,十三疑无法无佛,十九疑有修有证。兹义迢然,请无所滥。」

第二十疏初标章

若修下。指疑起处。此从十九中来。

则所说下。形对前之数段。结成疑也。意云:既言修一切善法得菩提,云何前来频言持说得菩提耶?

以是下。成立持说不得菩提之理。以名句文三无记性摄,无记性法中无因果故,岂感菩提耶?经之比校,如文可知。虽言等者,许为无记也。而说等者,不许非因也。

是故下。出经意。能为佛因故胜。

《宝施论》云下。转释为因之由。以经诠真理因之悟解,依解起行方得菩提。若无教门,要知所入?故《法华》云:「以佛教门出三界苦。」

又言下。论之别意。汝法无记,谓小乘萨婆多宗说声通善恶,名句文身唯无记性。

我法是记者。谓大乘宗地上菩萨,于后得智中所变名等,唯是善性非无记性。

是故等者。意云:只就无记尚得为因,况是无漏善性所摄,而不得菩提耶?

问:「此与第九疑何别?」答:「彼约有为无体难,此约无记非因难。又彼唯据持说难,此则兼对善法难。迢然不同也。」

第二十一疏初标章

若法下。指疑起处。此从十九中来。

云何下。结成疑也。既度众生即有高下,高下即不平等。故成疑也。

错解经文。初、正遮。二、再诫。可知。

正见。经徵意云:以何义故,令不作是念?释意云:以实无众生为如来所度故。

平等下两句。立其义。

宗以名下两句。释其所以。

论云下。转释后二句也。

假名者,但有众生之名,而无众生之体,故云假也。

与五阴共者,谓于五蕴和合之处,说言众生不即不离,故云共也。

不离法界者。佛是极证之人,已全是法界,众生虽未能证缘生无体,亦同法界,岂将法界度于法界?是故偈云:「平等等也。」

所以。经文反显。若顺言之,应云:以佛无我人等相故,不见有众生为所度也。

取相过等者。以无谓有故,不如法界故,不了缘生故,便成有念故。

尔炎,梵语,此有两义:一谓智母,已如前说。二谓境界,然是定中境界,今取此义。意云:佛智称境而知,真如是有作有知,众生是无作无知也。若作智母释者,即根本智证平等理,无有分别,今观众生亦复如是也。

拂迹。经意云:佛虽说我元来无我,执有我者盖是凡夫,虽言凡夫亦无凡夫。如梦人见虎,虎与梦人皆不可得。法中亦尔,以凡夫人执我故云非我,恐执凡夫故云非凡。夫逦迤除遣执情,故云展转拂迹。然前正答问中,及第十一十四,兼此一段前后四处,皆说度生无度,虽文同而意异。谓最初令离我度生,十一疑能度者是我,十四疑无我而谁度,二十一疑真界平等不合度生。同异昭然

第二十二疏初标章

论云下。指疑起处。此从十七中来。

虽相等者,以前文云即非具足色身,即非诸相具足。具足即成就义,秦魏经异也。

而以等者,以前文云是名具足色身,是名诸相具足,彼中意者,法身毕竟非相好,相好亦非不佛,由无相故现,相不离法身,所以疑云:既无相故方能现相,则但见于相,便知无相也。如远见烟定知有火,以离于火必无烟故。

表佛。经问意云:可以相比观无相法身如来不?

识根。经答意云:实可以相比观法身如来。悟色身者,知应化非真义也。迷法身者,不知法身毕竟非色相义。

意谓下。出答意也。意云:但见法身之相好,则知相好之法身。如见草木之苗必知其根,由是科文约喻而立。

凡圣不分。经意云:轮王亦有此相,应是如来。偈云等者,意云:但约本望末则定,若约末望本则不定。且如轮王与佛色相虽同,相之所依二各有异,佛相即法身所现,王相依业因而生,凡圣云泥复何准的?况依法身有自他受用,复有大小随类化等,各各不同。如苗与根事亦不定,初栽之树则有苗无根,所接之树则苗根各异故也。

佛非相见。经意云:缘闻依真现假,假不离真,及乎约假求真,真不由假,实德不在相令色鲜矣。仁以貌取者失之子羽,而今以后焉敢不识。

见闻不及。经文可见。然恐空生更约说法比知如来,故言音声求之不得。此疑即从第十八中来,今预遮防故无后说。

魏偈者。明见闻不及之由也。秦经则但明见闻不及。

偈云等者。弥勒偈也。于中半释秦偈、半释魏偈,意云:见闻是识,但能缘于色声,佛非色声,故不可知。

彼法者。法身也。

真如相者。即离一切相,是真如相。

非如言说知者,以真如法离言说故,但是真智之境,唯证相应,故云自证。第一第七第十七及此一段,皆云不以相见如来者,义意皆别。初以对果疑因,次明感果离相,次说依真现假,后明约假求真,故不同也。

第二十三疏初标章

由前下。指疑起处。此从二十二中来。

遂作念下。作一向离相解,便是指起疑之宗也。

若尔下。结成疑也。意云:福但成相果,相既非佛,修福何益?

故佛果下。结成疑名也。

论云下。引证。失福者,非菩提因故。失果者,非菩提果故。

遮念。经意云:汝若谓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菩提,莫作是念。文势似重、意实不重,但前叙后遮也。《华严》偈中前半属前文,后半属此段。以文意钩锁,故就一处而引。既言不离色声,岂合一向毁相?毁相非理,故此遮之。

肇云下。亦前后相半耳。

不偏等者。相不定故。如轮王非佛。

非不等者。应机即现,不离法身故。如释迦是佛。

断灭见者,义在次文。

出过。经文可知。

损减等者。谓执有是增益过,执无是损减过,今既一向离相,正当此句。斯则于果损福德庄严,于因损五度之行,坏俗谛也。

断见者。《中论》云:「定有则着常,定无则着断。」今既一向作无相解,正当断见。

边见者。空有断常皆是着边邪之见,并非正见,故云过也。

不失。经徵意云:「以何义故,今不作此念?」释意云:「但发菩提心者皆不作此念,故知作此念者岂非过欤。」

如所住法者。所住之法即大菩提心。菩提心者,即悲智愿也。

金刚经纂要刊定记卷第六

金刚经纂要刊定记卷第七

长水沙门子璿录

一切菩萨皆安住此心,行菩萨行。有大智故不住生死,有大悲故不住涅槃。今令离于断常二见,即是不住生死涅槃。故云如所住法,即七最胜中依止最胜。

不断等者。意云:生死本空犹如影像,影像不有复何断焉?今言不断者,非谓固留,但了性不有、了相不无,随顺俗谛故云不断。此即通达之义。

于涅槃等者。若被寂所缚即不自在,今寂而常用、用而常寂,是自在义。

此中下。显偏说之意。然据不断生死利益众生,但成大悲不住涅槃,如其具论,亦须不住生死,方成如所住法。

一向下。即出偏说之意。

遮寂者。即二乘人灰身灭智拨丧无余,被涅槃所拘是不自在。今以不具相发心,正堕于此,为对治故偏示一门。下文菩萨不受福德,即不住生死,义则圆矣。

偈云下。引证。

论云下。释偈。

虽不依下。纵也。法身真佛是真菩提,正由智了为因故不依彼。

而不失下。夺也。福德是因即五度果,报是果即三十二相,相非不佛,故言不失,既不失果即不失因。

以能下。明不失之由。谓真菩提必须具足二庄严故,智慧即真身,福德即应身。故论云:「法身者智相身,福相者异相身。以诸如来皆合具此二种相故。」故《法华》云:「如其所德法,定慧力庄严,以此度众生,自证无上道。」

得忍。经意云:菩萨于无我心中所修福德,胜彼有我心中所修福德。以庄严法身究竟不失故。

论云下。先叙所遣之念。念云:若出世无分别智,正是佛因,即所修福德尽皆失也。何以故?福非因故。

为遮此故者,引起能遣之文。

得胜忍不失者。正明不失义。谓若心住相修诸福德,堕于有漏,此福则失。若心离相修诸福德,成于无漏,此福不失也。

以得下。出不失之由。斯则 果验因成不失义。无垢即清净,无漏是佛身矣。

二无我者。人法也。得此二空之智,名之为忍。

正明。经意云:前言无我所修之福以为胜者,只由菩萨不受福故。

可诃等者。明不受之由。亦是以果验因成不受义。意云:果若有漏则知受福,是可诃责。果既无漏则知不受,云何可诃?

无着下。显对前文不住涅槃。前后相望,共成悲智之义耳。

若住等者。反明也。徵释。经意云:菩萨作福,若生贪着则成有漏,因既有漏果亦有漏,得三十二相但同轮王,不名为佛。此则因果俱失,成其所疑。今既作福不生贪着,则因成无漏,因既无漏果亦复然,所得三十二相庄严法身,名之为佛。云何疑其失因及果?

第二十四疏初标章

若诸菩萨下。指疑起处。即从次前文来。论中即云:「若菩萨不受彼果报」等。

云何下。结成疑也。众生用者。据佛寿量合满百年,至八十便入涅槃,意留二十年福,与后代弟子受用。又于佛供养承事,能令众生获福无量,斯亦佛福众生受用也。

问:「前云菩萨不受,今何难佛受用?又前言受是取义,今疑受是用义,文义既异,何以成疑?」

答:「此皆以果验因也。因中若不受取,果中焉合受用。果中尚自受用,因中岂无受取耶?」

错解。经意云:「若人言:『如来出现来、入灭去、住世间。』皆不解我所说义。」

是福等者。是彼无漏福德之应报,即无垢果也。果中无有色相故。论云:「佛果无有色相,迭相见故。」又论云:「佛果无别色声,唯如如。又如如智独存,故无来去」等。

为化下。或问曰:「既佛果无别色声来去等,何以出现受福?为众生受用耶?」故此释之意,说众生根熟为能感缘,以佛无缘大悲,无量劫来利他善根熏净法界以成善习,有感即应任运无心。如一月不下降、百水不上昇,慈善根力法尔如是。正是断疑之意。若果中有心受用,则因中亦有心受取,果中既是自然,因中足明无着也。

正见。经徵意云:以何义故名为如来?既名为来亦表其去,何言错解?释意云:以真佛本来无来去故。

偈云下。标真化异也。如来即是法身,本来不动犹若虚空,故不同化身随机来去,此非异而异也。

大云下。释。此约机心染净,遂见佛有来去,名为化身。来无所从去无所至,即是不动,名为法身。斯则机见有佛来去,佛实不动云云。自彼于我何为,此中略举水喻,众生心则知,月喻法身影喻化体,清浊喻染净也。水清月现月亦不来,水浊月隐亦非月去,但是水有清浊,非谓月有昇沉。法中亦尔,心净见佛非是佛来,心垢不见亦非佛去,但是众生垢净,非谓诸佛隐显。

解极等者。谓解极则心绝,心绝则会。如如体本周,故无方所,此明即应之真。

缘至下。明即真之应也。意同大云。

隐显断疑意者。诸佛本无来去,众生妄见去来,尚无出现之佛,宁有受福之事?

第二十五,论文于此不别叙疑而义意合有也。

初标章

据前下。指疑起处。此从三处来,不可以化等者,第二十二也。滥于轮王故,法身无来去等者,二十四也。斥为错解故。据遮下。二十三也。

不失等者。弥勒颂云:「得胜忍不失」,一异相反难,为存去故成疑矣。

此约下。悬指断疑之意。彼约一异双存而难,此据一异俱非而通也。

破麁色。经问答多少,如文可知。疏三。初、引天亲约断疑

偈云下。标也。

论云下。释也。一真法界数量消灭,非一异故,诸佛证此亦非一异。而言处住者,以非此二义可住着故。

为示下。正显住意。意以界喻真身,尘喻化身也。尘因界碎故非异,喻从真起应也。尘细界麁故非一,喻真实应假也。

无着下。二、破执法。别是一义,非断疑也。名身即受等四蕴,色身即地等四大。

于中下。以细末破色身,以无所见破名身,无所见即不念也。此段说尘甚多,正是初方便。

大云下。三、示破相。明方便之相。以能破是细末,所破是麁色,能所合之故成科名。

此言下。拣异大小。大乘用观假想分别起其慧数,破析彼色一一分析至于极微,二乘天眼所不能见,此则细末之极不可破析,名极略色。

非小乘等者。以彼宗迷唯识理,不达诸法即空,计此微尘以为实有故,说积诸微尘以成世界故。《俱舍论》云:「极微微金水,兔羊牛隙城,蚤蝨麦指节,彼后增七倍」等。今此拣去,故云非实尘也。

破微尘。经意云:以何义故说微尘耶?释意云:以无实体故。又徵意云:所以说微尘空,又说微尘者,何谓也。释意云:佛所说者,非实微尘是空微尘也。

疏二。初、约断疑释

尘碎下。喻说。尘是碎世界为末也,故界麁而尘细是非一也。

尘众聚者。世界是众尘成故,尘界非异也。

如是下。法合。谓应现十方故非一,同依一体故非异。又依法起化故非一,离法无化故非异。

又若下。二、约破法释

亦是约喻法说者。若化是实,亦不用佛说,只为是虚余人不知,故佛说矣。

无着下。引证同此。

破世界。经意云:非唯所起微尘是空微尘,抑亦能起世界亦是空世界。

本论等者,如次文所说,众生世界者有情世间也。以心法无质不可分析故,但以不念方便破之,念之则有不念则无。故《起信》云:「心生则法生,心灭则法灭」等也。

破和合。经徵意云:以何义故说世界耶?释意云:世界若实则是一合。佛说一合者,非实有之一合,是空无之一合。疏文中引天亲解。

论云下。标也。

大云下。释冥合也。冥然合为一也。一即和合故云一合矣。

三千破一者。既言三千则非一义,此乃通明五蕴无一合义。

无着下。二、引无着解。并说等者,情器双明也。

故有下。且标二抟取。

大云下。显明情器俱名世界。谓尘众则器世界,众生则有情世界。

抟取为一等者。谓情器不分为一世界也。此一合有二抟取,于五蕴中分色心故,本以合二为一,今则开一成二。然和合抟取盖是一义,但秦魏译异耳。一抟取者是名身,众生世界义不可分,但有一义故。差别抟取者,是器世界聚多微尘成一世界故。故无着论云:「众生世界有者,此为一抟取,微尘有者,此为差别抟取,二界无实等者故。」《心经》云:「是故空中无色,无受想行识,无眼耳鼻舌身意,无色声香味触法」等。

经是名一合相者。约俗谛说有,明在次文。

妄执有。经意云:此一合相无体可说,但为凡夫妄生贪着。

以彼下。释经中不可说也。五蕴和合无实体故,斯则界归于尘则无界可取,尘归唯识则无尘可取,四蕴离念则无心可取也。众生取着皆由虚妄分别故。《起信》云:「一切境界唯依妄念而有差别。」此明经中但凡夫已下文。

若有下。反显也。以世界体若是实有,不名虚妄分别,合是正见。世谛说者,即前是名也。同论云:「以彼聚集,第一义不可说」,即前即非也。同前无物可取。

小儿等者。世谛虽说但是假有,凡夫不敏执之为实,犹彼小儿如言执物,见五蕴者不了法空,是法执也。取和合者不达众法,即我执也。二执不亡故名贪着其事也。迷于事法所知障也。烦恼可知。是依二执起于二障也。

破我法者。前破我法所缘之境,令知不实,今破能缘我法见心,见心乃是所起分别,今即破之,令亡分别入圣道也。故偈云:「非无二得道,远离于我法。」

斥错解。经文问答并可知矣。但不解,必不错解也。

遣言执。经徵意云:以何义故说为不解?释意云:佛说我人等见,非实我人等见,是假名我人等见,众生不解谓之为实。所以前科判云错矣。

虚妄等者。见有我故名为我见,体实无故乃云虚妄,虚妄无实元是不见,如绳处见蛇岂是实见?

如所下。两意:一、以真如为所,如彼真如不分别故。二、以我法为所,我法本无如所知故。

云何下。徵。

如外道下。释。

人无我等者。一法界中无我无无我,今对有我说于无我,权说假言故云安置。

法无我等者。以见是心心所法执有此见,名为法执。心法不实故言安置。此文破法我者,是连带引之,非谓正意也。

相应等者。入地证如也。

不分别者,离分别障也。

即此等者,若存我法即分别无穷,但了二空则自无分别,即此二空观,为入理之方便也。

除分别。经意云:发菩提心者,于一切法应如是知见信解,不生法相。

疏二。初、明无分别所依二

初、总徵三法。

无着下,节节以疏徵起,以经答之。

何人等者。即经中发菩提心者。

于何法者。即经中一切法。

何方便者。即经中应如是知见信解。

此显下。二、别释第三二

初、总标

此显下。增上心即定也,增上智即慧也。当是增胜上法,故云增上。

知见胜解者,定慧之后位。

于中下。二、别释二

初、总彰三义

于中者。于彼三事之中也。

若智等者。明此三种体即是智,但依止方便不同,故立三名也。奢摩他此云止,止即是定,智依此定併息万缘,唯心独存故云知也。

毗钵等者。毗钵舍那此云观,观即是慧,依此慧故观察一切,委细推求历历分明故名为见。此二者知见也。三摩提此云等持,但以定慧等处名三摩提,依此义故名为胜解。

言依止者。名依义立也。

以三摩下。二、转释后义

自在者。定慧无阂故。

内缘等者。既未证真但缘影像,以真如法离心缘故。今既变影缘如但名胜解,从此能引根本正智,无分别中为近方便。

故云何下。二、正显无分别理。即论释经中不生法相,初句徵起,次句正显。

大云下。约位释论。

前方便等者。即知见胜解,此当地前四加行位。

今不分别者,即不生法相,通在十地及佛地也。虽满分不同,皆用根本无分别智,亲证谛理也。如《唯识见道颂》云:「若时于所缘,智都无所得,尔时住唯识,离二取相故。」

显本寂。经意云:所言法相非实有之法相,是本无之法相,不共者非法相也。胜义谛中不容他故,离性离相非和合故。

相应者。是名法相也。性起为相不离性故,如前金中无器不离金也。

第二十六,论文于此不言断别疑,故云外二疏皆摄入前段合疏,详文合有是故开之。

因闻下。指疑起处。此从二十五中来。

意云下。立理。

即化身下。指无化体。

若尔下。结成疑也。意云:能说之佛既虚,所说之教岂实?持说不实之教,宁有福耶?

功德。经文校量可解。阿僧祇此云无数,发菩萨心者拣余人。

偈云下。标。

论云下。释。先牒疑纵之。

而彼下。据理夺之。

无量下。拣有量等。斯则三重显于持说之胜。

不染。经徵意云:云何演说便获如是功德?释文可见。前云发菩萨心者,意在于此,若非菩萨焉能如是。

无着下。初、引解二

初、申经意

既说法之心,如彼真如无有分别,不取能所说相,所获功德利益至矣,故决定说也。

无所染者。即无分别不取不动也。此则正是断疑之意。谓佛所有说皆如真实,传授之人要皆如是,既如其法福乃无边,何疑持说无福德耶?又如偈云:「诸佛说法时,不言是化身,以不如是说,是故彼说正。」意云:若言是化则人无敬心,所说之法宁肯信受?由不说故人皆宗奉,所说之教咸悉受持,无漏之福自然无量等。

云何下。二、销经文。

不可等者。此明离于说相,非全不说。前云无法可说。《净名》无说无示,是名说法,故魏经云如不演说。

若异下。反明。以取相故,有分别故,不如如故。既不如如,即成颠倒。

又说时下。约事明无染。前约不称理,今约不称事。夫说法者本为利生,今为名利岂非染说。

大云下。二、引大云解。生灭心行即有所得分别取相,今既不以,即与如合,故曰如如。上如即似义,下如即真如,似于真如故曰如如。

心境如者。即两皆真如,无似义也。

则无染者。谓拟心即差便名为染。故论云:「动即有苦,果不离因。」此则微细念虑尽名为染,不必贪欲。

第二十七疏初标章

若诸下。指疑起处。此从二十六中来。以化身如来常说法故,前虽无文而有此意。

云何下。结成疑也。涅槃即是不动无为义,如前文云:「若人言如来若来去坐卧,即不解所说义。如来者,无所从来亦无所去,故名如来。」斯则佛入涅槃也。意云:涅槃寂静、说法喧动,动寂相反,云何两存?经徵意云:以何义故,佛常说而不阂涅槃,如论所叙?释意云:常佛有妙智,观诸法空如梦幻等,虽现说法似有为相,而常住涅槃无作之理,复何疑哉?若于论外不作断疑释者,此文但责说法不染。徵意云:以何义故,说法之时不取于相,得合真如不动不染耶?释意云:但观诸有为相,犹如梦幻等,自然于说不取不着契合真如,无有动摇分别等也。

疏文二。初、开章指文

魏本等者。以彼此二经皆说譬喻,就中彼广此略。今则标广以释于中下。

二、随章辨释三

初、约两论释魏本中九喻。二、初文者。

偈云下。标。

论云下。释。初释前二句,真化不一故非有为,真化不异故不离有为。

言诸佛者。拣小乘涅槃一向寂灭,如来涅槃悲智兼运,名无住处。

何故下。蹑前徵起,释后二句,徵意可知。

由妙智等者。妙智拣二乘麁智,正观拣凡夫倒见,既以妙智正观有为诸法,如梦幻等,故涉有而不住有,观空而不住空,用而常寂、寂而常用,故终日说法终日涅槃。如《华严疏》云:「寂寥于万化之域,动用于一虚之中」也。故知若不涉有,岂名大乘涅槃,若不证如,何名无染说法,言虽似反意乃相符。善现约极违以申疑,如来据极顺以通释,理实深妙光兹末篇。

二、兼无着下。初、指论分文。

此偈者。魏经文也。

四有为者。即下自性等四。

初自性下。二、随文正释四。初、文二

初、释章意

此见等者,谓见相二分,以自证分为体,然此三法是生死之自性,一切生死从此而生,故名此三为根本矣,此通八识也。

一星下。二、别解文三

初、文见分者,云云第六识也。计度分别缘共相境,世间诸智尽在其中,故以星光况于此识。此约执计强盛,故独指第六,非不通八也。

无智等者。此中法喻相兼,文犹阙略。若具配属,即法喻四对,谓以日喻智、以星喻识、以明喻悟、以闇喻迷。且如喻中,意云无日闇中有星光故,有日明中无星光故,法中无智迷中有识用故,有智悟中无分别故。其犹昏夜日光黯然,唯星独存略辨南北,杲日才现星光自存。法中亦尔,生死迷中本智未显,意识分别似有鉴觉,若智显彰光明遍照,分别念虑泯然无余。

无彼光者。此约分喻。喻中俱无星光,而不无星体,法中融同一智,无别识心故。

二中如目等者。意云:翳若在眼则见毛轮,执若在意见实我法。若正配法喻,即翳喻第七识,毛轮等喻所见分。今标云翳喻所见分者,此有三意:一、密配第七识,谓若但取毛轮则唯喻所见,第七意识无因可收,故此密配无所遗也。二、交互影略,以喻上举能法中言所,自然影略,说收所余。三、显示毛月无有体性,意虽在所,今却举能,以显所从能生,足知无体也。

以颠倒见者。出无体所以。于无见有故云颠倒,取无义者,情有理无故。

三中灯喻识者,理则虽通,义当前五,以六七八识各有配故。

灯约等者。以膏油喻贪爱,以灯喻识,若无膏油则灯光不起,若无贪爱则识念不生。故论云:「依止贪爱法住。」然此上三喻,皆是能熏染污根本,故通名自性相。其所熏第八识持种引心,配属云喻如下所明。或可星喻见分,翳目所见毛月喻相分,灯喻自证分,自证分即第八识。其后云喻,但况识中种子为未来法。

着所住味者。即是味着所住。

幻喻等者。即约所幻境说。如结巾为兔、结草为马,乃至变现种种境界。

以器下。所喻法也。六尘境界不一,故云种种。

无着下。会释科文。大云释意可知。能变之识尚犹不实,所变之境岂得有体?故《起信》云:「一切境界唯依妄念而有差别,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。」

三随下二。初、释章意。

自身等者。明身受当体是过失。

观此等者。随顺出离也。又解等者,执着身受是随顺过失也。所谓执身为常、执受为乐,即是颠倒,颠倒即过失也。

初露下。二、正解文二。初者、少时

住者如草上之露,日出即晞,众生妄身亦复如是。然有三意:一、命修短,有才生即死故。二、比于上界时极促故。三、念念迁谢,即生即灭故。有斯三意故曰少时。

二中受用事者。受能领纳,即此领纳是受之用,即此受用便名为事。

受想等者,因即是触受之因故,想能助受故。《俱舍》云:「受同饮食,想同助味。」

三法不定者。有三释:一则苦乐舍三受不定也。二则受想因于三法而不定,三法即违顺等三境也。三则受想触为三,三皆不定也,以一不定余皆不定故。然此虽说想触,意明于受,如风水相投即有泡起,触想和合则有受生,是故以泡喻于受也。故大云云:「水上之泡出没不定,心中之受苦乐不常。」

苦体等者。受是苦体。苦谓三苦。彼苦身中,有苦生故是苦苦,破灭是坏苦,不相离是行苦。逐境住情妄生乐想,故名随顺。

功德施下。意说寿命,不同前义。喻则可知。

法中始生等者。託蕴腹中名生,形体未成即有死者。才生者,生下即死也。暂停住者,五岁十岁乃至百岁通名暂住。初天所见,人间半百尚同昼夜,况圣智乎。故《正法念经》云:「有于胎藏中死,有生而已命终,有能行便亡,有能走便卒,虽修短之异皆归死处。」故《净名》云:「是身虚伪,假以澡浴衣食,必归磨灭。」

四随下三。初、释章意。

随顺人法等者。二空真智能出二死,方便观察名为随顺。

二、正解文三

初、如梦者。人之神游也。以过去所作见闻事业皆是所念之处,与夜来梦无有差别,忆之可说掬之不见。如经云:「如寤时人说梦中事」,心纵精明,欲何因缘取梦中物?

唯念性者。以念为体性故,念之似有不念全无。

观察等者。谓白日见闻境界所熏,梦中宛然还见,虽即无人造作,境界分明现前。

如是下。法合。过去业因所熏,感招现在果报,虽则无人造作,不免生死轮回。故《净名》云:「无我无造无受者,善恶之业亦不亡。」若梦寤时则梦所见事一无所有,若迷觉已则生死轮回杜绝踪迹。故《起信》云:「应观过去所念诸法恍忽如梦。」

二中不住生灭,文异义同。凡是有为,即生即灭,无异时也。以无性故,体虚妄故。经云:「因缘和合,虚妄有生,因缘别离,虚妄名灭。」《楞伽经》云:「初生即有灭,不为愚者说。」《起信》云:「应观现在所念之法犹如云光。」

三中子时者。在种子位时。

根本等者。应云阿梨耶识在种子位时,为一切法作种子根本,以一切诸法从种子生故。

麁恶种者。有漏种也。以无漏种子,为细妙故。

似空者。喻多也。《华严》云:「若此恶业有体相者,尽虚空界不能容受。」

如云者。空喻种子,云喻未来所起现行之法,以云依空忽然起故。故《起信》云:「应观未来所现诸法,犹如于云忽尔而起。」

无着下。通明三事,结释科文。

大云下。显无着科意。三世既空,凭何有我执,我既不出离,达无我者必出离也。故偈云:「观根及受用,观于三世事,于有为法中,得无垢自在。」

二中诸经等者。谓如来说法,多以梦幻虚假之事,况诸法空义,或广或略,散在诸经诸论,随何经论宗趣虽殊,大意皆破众生遍计情执。或情执多者,不达法者,约喻生疑,病既连绵药还洒迤,以悟为限,法喻重重。今约《华严.十忍品》疏文,兼摄大乘论意势,显诸喻意,令无溷滥也。

一切法空者。此是义宗。若是上根闻之便解,中根之类一喻即明,下根之流展转生惑。更以诸喻如下所辨。

现见等者。难曰:诸法若不见,任说法皆空,现见历然在,因何得是空?

故说如幻下。以喻释喻也。下皆准此。

爱着等者。难曰:众生不爱着,任说法如幻,既生爱着心,云何得如幻?

故说如焰下。释也。

不得水者。难曰:贪求若不得,任说法如焰,求者皆遂心,云何得如焰?

故说如梦下。释也。

梦造等者。难曰:善恶无果报,任说法如梦,因果事昭然,云何得如梦?

故说如影下。释也。妍,美好也。媸,丑陋也。此说对镜之色。高低者,此说对谷之声也。

一一应者。无一像而不应色,无一响而不应声。

无杂乱等者。必不对美现丑、对高应低。

故利乐等者。难曰:菩萨不化生,任说如影响。菩萨既化生,云何如影响?

故说如化下。释也。

作化事者

不可谓作化事便言为实,不可谓度众生便谓众生实有。良为众生即空,迷故不觉为说今觉,若实有体化之何益。故《净名》云:「观众生如幻化、如水月镜像、如龟毛兔角」等。文殊问云:「若然者,菩萨云何行慈?」维摩诘言:「为众生说如是法,是真实慈也。」

上来五重徵释皆显法空,盖因喻生迷,遂展转训晓,极兹后位喻尽法彰,疑氷自释然。诸经中,或说乾城水月、杌鬼绳蛇、翳目空华、龟毛兔角等,皆随机随说引令得出,必不依次有是五重也。秦经梦幻等者,以梦等四事皆无体性,若观有为诸法如其梦等,则空理易明。露电二事暂有即无,若观诸法如其露电,则无常自显。

悟真空下。显益。

不住相者。凡夫迷真空既住相,当知悟真空即不住相也。住即执取染着之义。又凡夫颠倒不了无常,故恋世间不务修进,当知达彼一切悉无常性,念念迁谢下住不久,由是怖畏生死乐趣涅槃,如救头然寸阴是竞。所以佛于涅槃会中,偏赞此观以为第一。然二句中各有解行,配释可知。

妙符下。结叹。

符破相宗者。叹前四喻也。然佛一代教门,就大乘中宗涂有三:一、法相宗,谓《解深密》等经,《瑜珈》、《唯识》等论。二、破相宗,谓《般若》等经,《中》、《百》、《门》等论。三、法性宗,谓《法华》、《涅槃》等经,《起信》、《宝性》等论。既般若宗于破相,今说有为,喻以梦幻泡影,则妙符宗旨也。

示亡情等者。叹后二喻。若观世间诸法如电露等,自不系情于身命财而生常解。又由前四喻故慧解亡情,由后二喻故习定亡情。又前亡执有之情,后亡计常之情。若不觉空无常,即系情于身命资具。今既悟此空无常理,则情念沮坏、真智现前。斯则上合经宗故云妙,下契物情故云巧也。

魏译下。牒问也。或问曰:「魏译九喻,秦经略三者,何也?」今此牒之。

以星下。释通。

有体者。虽星不如日,灯藉膏油,未是全空,故云有体。

云种者。法喻双举。云能含雨,种必生芽,故曰含生。

难契等者。本为执情坚固不了即空,由是设喻以荡分别。若观有体之物便同折色,难悟即空,空观不成故云难契。

潜滋等者。既不了无常,唯于境相而生常想,不能舍离,纵不故意任运生情,不觉而起,故曰潜也。

取意等者。先德皆云:「敌对唐梵则奘称能,取意译经则什为最。」然云等三喻,则直下翦除,于余六中又换一喻,谓以影代翳也。所以换者,影并于翳,空义显故。

流通。经文可见。

佛说是经已者。本为空生致问,故佛答降住修行。答问既终便合经毕,仍以蹑迹起疑连环二十七段,洎乎此文疑念氷释。既善吉无问,故能仁杜宣。一卷经内,虽兼有师资,以其就胜故但云佛说。长老等义如前所解。

疏二。初、随经文别释

近事男女者。标释可知。亦云近住男、清信男等,并可知。

非天者。亦非人也。谓非天人趣之所摄故,亦云无酒。

如实等者。说理如理、说事如事故。

果净者,依解起行得无漏故。

无着下。二、引论疏赞释

无觉者。不发二空智也。二执牢固如石之坚,石犹可磨可琢,闻经不能无我而解,不啻于石,故云过于。诗云:「我心匪石不可转也。」转犹动也。磨琢皆是动义。

又论云下。人于深法不能觉及信,世人多如此,是故法荒废。

无因者,无大乘正因,不得菩提故。

总持法者,秘密般若也。深句义者,显了般若也。或总持法是经文,深句义是本偈。

从尊者。即弥勒、无着也。广说即自指论文。

佛母者。以能生诸佛及菩提法故。余文易知。

金刚经纂要刊定记卷第七